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文化艺术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文化艺术课题的结项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含)后获批立项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山东省艺术科学青年课题、山东省文化艺术专项课题。 二、结项要求 (一)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各课题组采取专家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形式进行结题鉴定。鉴定专家组由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每单位专家不超过2人,本单位专家不能担任鉴定组组长或副组长。 (二)登录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47.94.228.190/index),按要求填写结项材料。 (三)需要进行变更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前填写变更申请表,经科研处批准盖章后,再上传课题管理系统,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再行结题。 (四)最终结项材料应按照“系统导出版鉴定结项申请书、课题申报书、立项通知书、结题成果等”顺序生成一个PDF后,上传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五)项目结项材料受理时间截止:2026年3月15日。 三、结项材料 (一)山东省艺术科学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书(在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内填写完成后,导出带水印的鉴定结项申请书) (二)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申报书(使用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内的盖章版) (三)立项通知书 (四)结题成果 四、结题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写鉴定结项申请书,导出带水印的鉴定结项申请书。 (二)课题负责人在导出带水印的鉴定结项申请书中完成课题负责人签名、鉴定专家签名(签名可以为电子签名),并生成PDF文档。 (三)课题负责人将结题鉴定材料PDF文档(系统导出并完成签名的鉴定结项申请书、课题申报书、立项通知书、结题成果等)发送至kyc@sdou.edu.cn。 (四)学校审核盖章后,将盖章后将鉴定结项申请书返回课题负责人。 (五)课题负责人应在2026年3月18日前将盖章后的结题鉴定材料上传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科研处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