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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鲁教促会关于开展征集科技成果促进转化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2访问次数: 字号:[ ]



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征集科技成果促进转化应用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组织做好报送工作。

一、征集范围

(一)本次科技成果征集不限领域,成果须产权归属清晰, 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原则上为 2016-2023 年的科技成果。

(二)征集的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成熟度,在本行业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市场预期前景好、竞争能力强、经济价值高;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法律纠纷等情况,且未进行过转化;拟通过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技术许可或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并购、技术融资等方式与 企业开展合作的成果以及可直接应用于企业生产的新产品、新工 艺、新技术等。

(三)鼓励填报在国家和省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支持 下取得的最新科技成果。

(四)征集的科技成果应遵守国家科技伦理法规,基本信息 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涉密科技成果不属 于本次征集范围。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人请于51日前进行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每项科技成果一个文件夹,内含:《科学技术成果信息表》(见附件 1)、《科学技术成果信息统计汇总表》(见 附件 2)和相关证书扫描件,成果名称+单位+第一完成人姓名。文件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科研邮箱:sdddkyc@126.com

(二)为更有针对性地促进校企合作和成果转化工作,鲁教促会将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在 6 月中旬举办的企业高质量发展论坛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期间向 9700 多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布,进行重点推广。

 

附件:1.科学技术成果信息表

2.科学技术成果信息统计汇总表

 

 

科研处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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